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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即將進入強制垃圾分類時代,社會各界都正在緊鑼密鼓地備戰(zhàn)“大考”。在分類設施方面,全市設置了11.3萬余組垃圾分類桶站、分類驛站,980座密閉式清潔站、小型垃圾中轉站;為削減垃圾源頭,市城市管理委等四部門聯合印發(fā)了北京市餐飲和賓館行業(yè)不得主動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錄;監(jiān)管領域,市場監(jiān)管局將自5月1日起重點在超市等商品零售場所,開展為期3個月的塑料袋專項整治行動。
從生產、消費、分解的全產業(yè)鏈來看,垃圾分類處在末端,看似小事一樁。通過分類儲存、投放和搬運垃圾,減少垃圾排放,回收其中可利用的物質;垃圾分類的邏輯聽上去也十分簡明。不過,事情雖小,卻彰顯先進的生態(tài)理念;邏輯雖淺,卻凝聚著可持續(xù)的生活智慧。削減垃圾的處置量,從源頭給環(huán)衛(wèi)工程減負、為城市“消化”助力,正是美化生態(tài)、維護健康的關鍵之舉。市民養(yǎng)成垃圾分類的好習慣,也是對綠色生活方式的踐行,是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集中體現??梢哉f,垃圾分類是一件關乎大民生的關鍵小事。
既然小事作用大,就要從小處著手,當大事來辦。作為責任主體,單位和市民要在傾倒垃圾前嚴格按四分法進行分類;生產經營場所、公共區(qū)域要因地制宜設置分類收集容器;餐廳、旅館不得主動提供明文禁止的一次性用品;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袋;監(jiān)管部門則要依法對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予以查處……垃圾分類從“小”做起,就是要從這些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從被動到主動,最終養(yǎng)成習慣。
前幾年,礙于分類意識不強烈、細則不清晰等原因,垃圾分類的推行并不盡如人意。新版條例,從誰來分、怎么分、如何罰、誰監(jiān)管等方面制定了具體細則,便于居民、單位、行業(yè)經營者及監(jiān)管部門“各司其職”,既提高了垃圾分類的推廣效力,也彌補了垃圾分類實施時的短板。規(guī)則越具體,越便于執(zhí)行;責任越清晰,越便于監(jiān)督。垃圾分類,“勿以事小而不分”,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視,認識到“小事”不小,“小事”也是城市治理的關鍵,才能不折不扣地落實好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從而創(chuàng)造健康整潔的生活環(huán)境。
垃圾分類是城市發(fā)展水平和社會文明水平的一個重要體現。北京提出以首善標準推進垃圾分類,更是體現了對垃圾分類的重視程度和落實信心。既是首善標準,就是要求更高,執(zhí)行更嚴,治理更加精細化,能給各地垃圾分類做出表率。如今,垃圾分類的熱情已涌動街頭巷尾;條例正式實施后,垃圾分類無疑將成為新常態(tài)。期待5月1日之后,垃圾分類蔚然成風,成為每一個市民自覺自愿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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